Previous Slide Next Slide
Express
新法快递
浅谈共同过失犯罪应成立共同犯罪
查看:842  发稿日期:2016-07-07 12:24:38
        客观方面:1、各行为人都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注意义务。这里所说的共同注意义务是指各行为人不仅都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而且在实施可能导致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过失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时,不仅自己注意而且也要促使他人注意,从而使行为人之间的注意义务存在互动、协作关系,来共同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2、数人实施或促成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各行为人之间存在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各行为人共同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各行为人违反共同注意义务导致了同一危害结果的发生,共同过失造成的危害结果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行为与共同危害结果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尽管各个行为人的行为对共同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力可能不相同,但必须和危害有因果关系。

  主观方面:行为人在主观上都是过失。不论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或两种过失的竞合,均不影响共同过失犯罪的成立。
上一篇:个人隐私禁止人肉曝光
下一篇:一批新规7月1日起施行 身份证可异地办理

陕西兴振业律师事务所
电 话:0916-2210476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陈家营十字乡企大楼三楼

Copyright © 2002-2020 陕西兴振业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9019577号-1